前面和大家分享了佛經上的預言 、天機和劫數,接下來會說一些"因果輪迴" 。
眾所皆知,為了維持社會秩序,制裁犯罪,一部厚厚的六法全書尚嫌不足。
因果律要規範所有善惡行為的報應,當然也不會太簡單;
因果律的特性,自然也非三言兩語所能道盡。
以下僅就三個特性提出討論:
一、公平的特性:
二、因緣會合才產生果報的特性:
三、隱微的特性。
為了說明的方便,將公平的特性再分為三點來討論。
合起來共有五點,分別敘述如下:
壹、因果通於三世
所謂「三世」是指過去世、現在世、未來世。
「現在世」指現在這一生。
「過去世」包括的範圍,是由現在世的前一世起,逆推到無窮久遠的過去,這段時間都屬過去世。
「未來世」包括的範圍,是由下一世起,順推到無窮遙遠的將來,這段時問都屬於未來世。
所謂「因果通於三世」,意義有二:
一、行善或作惡到產生果報,所須時間有快有慢。快的話,當生就得到果報;
慢的話,可能過去世造的因,今生才受報,或今生造的因,未來世才受報;
更慢的話,則由因到果,跨越過去世、現在世、未來世,經過百千萬劫,無窮久遠的時間才產生果報。
〔劫是佛經上計算時間的單位。劫有大劫、中劫、小劫之分。經上說的劫,通常指的是大劫。一個大劫是十三億四千三百八十四萬年。〕
產生果報後,受報的期間也有短有長。
短的話,只有幾日、幾月、幾年;長的話,從開始受報,到報盡為止,
跨越過去世、現在世、未來世,經過千萬億劫,無窮久遠的時間。
待續 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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